关于2020年山东省艺术类校考考生报名费返还问题的通知
作者: 招生工作处 来源: 哈尔滨广厦学院 上传时间: 2020-04-29
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20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方案调整有关工作的文件精神,已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后,因疫情校考方案调整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,可与我校招生办取得联系,学校根据考生申请,审核后确定报名费返还事宜。
受理时间:2020年4月29日至5月8日17时,逾期不再受理
联系电话:0451-57350166、57350177
哈尔滨广厦学院招生工作处
2020年4月29日